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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木所有权的归属规则与物权立法的制度缺失 ——— 以媒体恶炒发现乌木归个人所有为视角

作者:王建平   出版商:当代法学   出版日期:2013 年 6 月
       内容提要: 吴高亮发现乌木后,认为应当取得所有权。于是,媒体先是叫屈,继而放大政府与民争利是一种 “选择性执法”的观点。乌木属于埋藏物,而非吴高亮理解的 “野生动植物资源”或者专家认为的天然孳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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