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预祝您龙年大吉,万事如意, 过节期间, 大家如需数据服务,请拨打400 或直接添加客服微信,再祝大家龙年,心想事成。
关注我们 新浪 腾讯
数据订购
销售咨询
电话:13911690905
微信:13911690905
邮箱: 2206260@qq.com
综合咨询:2206260
2863548516
2629602953

生态损害赔偿磋商制度的解释论分析

作者:黄锡生   出版商:重庆大学法学院   出版日期:2017 年 2 月


       摘要:生态损害赔偿磋商的制度脉络既蕴含自由协商的私法性特质,又与行政权之行使保持着特有的亲和性。学者从纯粹私法视角提供的解释框架只能部分映射赔偿磋商制度运行的法律面貌。以协商行政为视角,生态损害赔偿磋商制度实质上是一种行政机关借用私法领域的协商与填补机制来维护环境公益的行政权行使之新样态。政府的主动磋商行为应被视为体现对话与合作的协商行政手段,其实施须同时兼顾彰显灵活性的协商裁量与彰显法治性的行政控权之两方议题。


本站共享资料便于大家学习,如您需要某些资料数据,可以注册向客服索取。
相关数据
暂无相关数据!
相关文章
暂无相关文献!
声明:本站文献资源来源于网络,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得以任何形式用于商业用途,请于浏览后24小时内删除。如有疑问欢迎与我们联系,感谢您的支持。
      京ICP备2025132830号-1 京公网安备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