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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生态文明建设视域下我国宪法的完善

作者:田维民   出版商:怀化学院   出版日期:2015 年 9 月


       摘 要: 生态文明是人类社会为了应对生态环境危机而产生的一种新型文明形态,其核心目标在于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生态文明建设离不开法律的保驾护航,其中作为国家根本大法的宪法所提供的保障,构成了整个生态文明法律保障体系的基础。但是,我国现行宪法在制定和修改之时,都没真正涉及到生态文明,从而使其建设缺乏 “高级法”的依据与保障。为了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顺利展开,今后我国在修宪时,应当做到如下几点: 第一,生态文明入宪; 第二,环境权入宪; 第三,完善宪法生态环境保护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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