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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将积极推动完善自动驾驶立法

来源:泰伯网 日期:2018年09月12日

  工信部答复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将积极研究自动驾驶领域的法律问题,积极推动与自动驾驶密切相关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公路法》《测绘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修订工作,推动完善自动驾驶立法,为自动驾驶发展提供必要的法律保障。

  工信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6219号建议的答复

  曾庆洪等11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快自动驾驶汽车立法,推进合法道路测试的建议收悉,经商公安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现答复如下:

  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蓄势待发,电子、信息、通信等技术与汽车产业加速融合,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汽车产品加快向智能化、网联化方向发展,带有鲜明跨界融合特征的智能网联汽车成为新时代汽车产业转型升级的突破口,代表着未来汽车产业技术的发展方向和战略制高点。我部从支持政策、标准法规、测试示范等多个方面积极推动智能网联汽车发展。一是加强顶层设计,先后出台了汽车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智能网联汽车技术路线图、车联网和5G发展行动方案等一系列指导性文件,成立国家制造强国建设领导小组车联网产业发展专项委员会,明确提出我国智能网联汽车的发展目标,加强统筹协调,务实推动产业发展。二是完善标准法规,编制智能网联汽车标准体系建设指南,发布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管理规范,推动成立全国汽车标准化委员会智能网联汽车分标委,开展智能网联汽车法律法规适应性研究,营造促进智能网联汽车发展的软环境。三是建设基础设施,加快无线电频率规划,部署路边通信终端及网络,建设第三方检验测试平台,搭建上海、重庆、北京等智能交通和智能网联汽车测试示范区,提供智能网联汽车发展的基础硬件环境。四是促进联网发展,组织5G技术研发验证,批准5G和车联网试验频率使用。同时,加强安全防护,保障网络和信息安全,发布《车联网网络安全白皮书(2017)》,指导建设车联网安全测试平台。此外,代表们提出的,自动驾驶汽车未来使用公共道路测试,乃至推广过程中的销售、使用、保险、服务配套等诸多环节,都需要法律法规予以保障。我部正在起草的规章《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许可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鼓励车辆生产企业进行技术创新,自动驾驶汽车车型准入除了满足一般车型准入的基本条件以外,对于在申请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许可时,对因为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等原因,导致出现与本办法相关许可条件不完全符合的情形时,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专家对该情形是否影响了车辆产品的安全、环保、节能、防盗等性能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和管理需要,作出是否准予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许可的决定。对依据前款规定取得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许可,工业和信息化部可以设置许可有效期、实施区域等规定。下一步,我部将贯彻落实智能网联汽车标准体系,加快重点急需标准的制修订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推动智能网联汽车在特定区域内的试运行;积极发挥中国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创新联盟的作用,促进上下游及行业间的统筹协调,继续加强测试示范区建设。同时,将积极研究自动驾驶领域的法律问题,积极推动与自动驾驶密切相关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公路法》《测绘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修订工作,推动完善自动驾驶立法,为自动驾驶发展提供必要的法律保障。

  公安部表示,近年来,随着人工智能、移动通信等技术的发展以及与汽车产业的深度融合,智能网联汽车(也称为自动驾驶汽车、智能驾驶汽车、无人驾驶汽车)成为新一轮科技革命和技术创新的重要成果。智能网联汽车的发展,对新一代信息技术与传统产业加速融合,推动汽车产业创新发展,提高通行效率,保障交通安全畅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但是,作为智能网联汽车上路行驶的重要基础和前提,我国智能网联汽车场地测试规范尚未出台,比较滞后;与智能网联汽车相关的标准体系还不健全,自动驾驶技术涉及的环境感知、车辆控制系统和软件操作系统等自动驾驶关键技术相对落后;智能道路、智能交通与国外发达国家相比还有差距,等等,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智能网联汽车的发展。公安部高度重视、积极支持智能网联汽车发展,并主动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相关法律制度、标准、行业发展等政策研究。重点做了以下工作:一是深入调研论证。公安部通过召开专家论证会,赴北京、上海实地调研并与业内有关单位座谈,参与智能网联汽车国际研讨等方式,与国内外相关行业、领域的专家、学者、业内人士交流了国内外智能网联汽车发展路径、当前技术现状、面临的主要问题,并研讨了推动智能驾驶汽车发展的意见建议;组织人员赴美国、德国、瑞典调研考察智能网联汽车场地和实际道路测试情况。二是积极推动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2018年4月,公安部配合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印发的《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管理规范(试行)》,规定省、市级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具体组织开展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工作,并对测试主体、测试驾驶人、测试车辆、测试申请及审核、测试管理、测试期间交通违法和事故处理等问题做出了具体规定,同时明确各地有关主管部门在辖区内道路选择若干典型路段用于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三是积极推进《道路交通安全法》修改。我部正在配合国家立法机关修改《道路交通安全法》,在组织专家就智能网联汽车涉及法律问题进行研讨论证的基础上,就各位代表关心的推动智能网联汽车发展的相关问题,提出了修改建议。四是积极打造道路测试环境。为满足车联网环境下交通设施的规范要求,在全国部署开展了交通信号灯和标志标线应用情况排查整改,解决交通信号设置和使用不规范问题;为适应车联网中路侧设施与车辆互联互通的应用需求,制定完善了信号灯、信号机、信号控制系统等一系列相关技术标准,规范了交通信号数据接口和网络安全通讯要求;组织开展了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联网建设,积极探索大数据、“互联网+交通信号灯”、汽车电子标识等技术应用;联合工业和信息化部、江苏省人民政府共建的国家智能交通综合测试基地于2018年5月奠基动工,搭建车联网通信测试环境,积极构建与自动驾驶汽车运行安全相关的实际道路测试场景和管理平台。五是稳步推动项目示范试点。2017年9月,我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联合中国移动、华为、无锡交警、奥迪(中国)、中国一汽开展了无锡LTE-V2X车联网小范围示范项目,在智慧交通基础设施信息开放、通信网络技术、车辆和路侧设施身份安全认证、快速推广模式方面探索经验。2018年5月底,在无锡市开展车联网LTE-V2X城市级示范项目,并拟在2018年无锡物联网博览期间开展覆盖200多个路口和5条城市快速路,以及已安装电子标识的公交车等重点车辆的大规模LTE-V2X示范。下一步,公安部将继续与工业和信息化部密切配合,指导各地积极、稳慎开展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工作;继续推动国家立法机关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为智能网联汽车创新变革提供发展空间和安全保障;积极会同有关部门推动符合自动驾驶需求的交通信号灯、道路标志等交通基础设施信息化研究,综合运用车联网、车路协同技术。推动提升智能网联汽车与交通基础设施协同水平,为智能网联汽车发展创造良好的道路环境。

  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表示,在自动驾驶领域开展了多项工作,一是加强标准化顶层设计。为了充分发挥标准化引领和支撑作用,促进智能网联汽车技术和产业发展,满足研发、测试、示范、运行等需求,2017年12月,国家标准委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印发了《国家车联网产业标准体系建设指南(智能网联汽车)》(工信部联科〔2017〕332号),对智能网联汽车标准体系建设进行规划部署,加快建立跨行业、跨领域、适应我国技术和产业发展需要的智能网联汽车标准体系。批复成立了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智能网联汽车分技术委员会,加速推动智能网联汽车标准化工作,支撑智能网联汽车标准体系建设以及国际标准化工作。围绕智能网联汽车功能安全、信息安全、人机界 面等通用技术以及信息感知与交互、决策预警、辅助控制等核心功能相关的技术,开展技术标准预研,推动智能网联汽车技术应用。二是提供检验检测认证技术支撑。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已在智能网联汽车、汽车电子产品、汽车电气化产品及系统等领域批准筹建一批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推进自动驾驶汽车、人工智能无人驾驶技术机动车领域检验检测机构的资质认定工作,促进建立健全相关检测评价体系,为自动驾驶汽车产业的发展提供技术支撑。同时,为贯彻落实《国家卫星导航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要求,指导相关检测认证机构开展北斗产品的检测认证服务,增强对北斗产品发展、产业发展的综合服务能力,加快推动北斗车联网终端成自动驾驶汽车的前装标准配置,促进自动驾驶汽车优先规模化地接入北斗位置网、接入移动互联网。三是开展自动驾驶汽车产品责任研究工作。鉴于智能网联车辆大量投放市场后,将带来缺陷判定和产品责任等问题,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正组织缺陷产品管理中心等单位开展智能网联车辆典型系统缺陷模式、产品责任等相关研究工作,并将积极参与相关立法和标准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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