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林业用地面积

引言
     林业用地面积是指生长木类,竹类,灌木,树林等林木的土地面积,通过数据可以看出,2008年我国林业用地面积达到28280.34万公顷,平均为912.26万公顷,其中内蒙古自治区最大为4403.61万公顷,上海市最小为2.25万公顷。
正文

       林业用地面积是指生长木类,竹类,灌木,树林等林木的土地面积。 

       林业用地是特殊类型的土地,可以使生态环境不断改善,是土地资源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国土绿化和发展的先决条件。




       通过数据可以看出,2008年我国林业用地面积达到28280.34万公顷,平均为912.26万公顷,其中内蒙古自治区最大为4403.61万公顷,上海市最小为2.25万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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