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批复同意《黑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

来源:中国政府网 日期:2024年01月16日

       112日,国务院发布关于《黑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原则同意自然资源部审查通过的《黑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到2035年,黑龙江省耕地保有量不低于24993.00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20327.00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15.13万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控制在基于2020年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1.3倍以内;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不少于40%;用水总量不超过国家下达指标,其中2025年不超过363.3亿立方米。明确自然灾害风险重点防控区域,划定洪涝等风险控制线,落实战略性矿产资源、历史文化保护等安全保障空间,全面锚固高质量发展的空间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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