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免土地“批而未供”之我见

作者:王文国   出版商:辽 宁 省 国 土 资 源 厅   出版日期:2013 年 4 月

       摘要 造成土地“批而未供”的具体原因很多,如:征地批后拆迁补偿无法达成协议,城市规划调整,环评、林地等手续未获批准,政府利用储备土地抵押融资等,而根本原因在于现行的城镇分批次建设用地审批、征地程序、土地储备和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下达等土地管理制度不完善。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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