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流域上下游生态补偿机制

作者:徐劲草   出版商:北京师范大学 水科学研究院 水沙科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出版日期:2012 年 4 月

        摘要:为加强晋江流域水资源与水环境保护,有必要建立流域上下游生态补偿机制。依据“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确定了晋江上游地区为补偿对象,晋江下游地区为补偿主体。依据上游地区的湿地和水体生态系统提供的水源涵养、废物处理服务总价值,核算补偿标准为8 327万元/a,出资方式为泉州市政府出资1/4,其余部分由晋江下游各县市区按所分配水量的比例分摊。资金在上游地区依据对下游下泄水量贡献比例进行分配。生态补偿资金主要用于上游地区的环保基础设施建设、面源污染治理、生态保护、水土保持等方面。将上游地区的水功能区达标率和水质作为考核指标,考核结果作为安排补偿资金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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