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行政公益诉讼受案范围 之实践考察与体系展开

作者:刘超   出版商:华侨大学法学院   出版日期:2017 年 8 月


        摘要 :我国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没有任何制定法依据,相关规则散见于我国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 、 最高人民法院 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和内部规章中,仅概括规定其受案范围为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负有监 督管理职能的行政机关的违法行使职权或不履行法定职责行为 。 就现实案例实证分析,现行环境行政公益诉讼受 案范围较为集中体现为行政不作为 。 为推动环境行政公益诉讼健康发展,需要通过规则建构和体系解释来明晰环 境行政公益诉讼受案范围: 在受案范围界定的标准选择上,应当兼顾行为标准和利益标准; 在受案范围界定的路径 选择上,应当结合 《 行政诉讼法 》 和 《 环境保护法 》 厘清和解释肯定式的概括与列举规定,细化否定式列举以规范排除 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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