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生态损害赔偿金的法律制度构建

作者:于文轩   出版商: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出版日期:2017 年 9 月


        摘 要: 生态损害赔偿金是救济生态损害的货币化表现形式,其赔偿范围应当包括: 生态环境修 复费用; 生态环境修复期间服务功能损失; 为防止污染扩大 、 消除污染而采取必要措施所支出的应 急处置费用; 诉讼过程中发生的调查取证 、 鉴定评估等合理费用 。 我国一些省市就生态损害赔偿金 的来源 、 管理与监督 、 使用与审核等在政策或者立法层面作出了规定,但存在行政权力过度介入资 金使用 、 资金使用程序不完整 、 监督机制不健全等问题 。 为此,应从管理机构 、 资金来源和用途 、 资金使用与审核程序 、 资金使用监督等方面健全我国生态损害赔偿金法律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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